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76号)和《关于同意广州新华学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函》(粤技服〔2022〕195 号)文件精神,广州新华学院拟定于2025年6月份开展营养师(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与报名时间
认定职业(工种):营养师(公共营养师)四级
1. 报名时间:延期至6月2日
2. 缴费时间:延期至6月2日
3. 认定考试时间:6月22日(具体以咨询群通知为准)
4. 培训时间:6月7日—8日、6月15日、6月21日(具体以咨询群通知为准)
二、报名对象
根据各工种国家职业标准和《关于执行<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申报条件的通知》(粤技服〔2023〕51号)对应的申报条件执行。
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职业工种 |
级别 |
报名条件 |
营养师(公共营养师) |
四级 |
全体在校生; |
三、报名材料
(一)报名表(现场领取填写)
(二)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提交)。
(三)学生证复印件(现场提交)。
(四)上一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申报条件中要求具备职业技能等级的,须提供相应证书(若无无需提交)。
(五)相片。近半年1寸白底彩色相片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张。(电子版相片具体提交要求见附件)
四、收费标准
参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和《广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6号)执行。收费标准如下:
注:凡报考审核通过并收取考试费用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考试,均不作退费处理。
五、认定工作组织实施
(一)考试报名(报名务必进群)
报名咨询:扫描下方二维码进群咨询报名。
联系人:黄老师13544732830。
报名地点:广州新华学院广州校区行政楼106办公室。
考生按照通知中的报考要求,递交报名表、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二)考试地点安排:广州新华学院广州校区
(三)认定方式
职业(工种) |
等级 |
理论 |
实操 |
考试形式 |
营养师(公共营养师) |
四级(中级) |
90分钟 |
120分钟 |
机考+笔试 |
六、证书管理
经认定合格人员,按照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的编码规则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规范样式要求,由广州新华学院印制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七、注意事项
考生单科成绩合格的,保留合格科目成绩一年(自首次认定之日起计算)。在合格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不合格科目的补考。补考仍然不通过或所有科目成绩不合格的,需重新认定,按正考方式处理。缺考考生参照补考方式进行。
附件:考生证件照提交要求
广州新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5月26日
附件:考生证件照提交要求
考生证件照片用于考生的准考证和证书打印。照片要求:
1、照片命名:统一命名为“身份证号+姓名”
如:“220102199003079616+吴小爱”。
2、照片像素:近半年内一寸彩色白底照片,尺寸为2.5cmX3.5cm,295(宽)*413(高)(像素)。
3、照片格式:jpg;照片大小控制在 50KB-2M 之间。
备注:推荐照片处理工具:https://www.gaitubao.com,选择照片,自定义照片大小为 295×413,确定修改后,下载照片。
4、照片发送:请将上述照片严格按照格式打包成一个压缩文档,压缩文档和邮件主题名命名“营养师+身份证号+姓名”在报名截止前发至邮箱99319590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