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成人高等继续教育发展,深化校企合作,现将我校2025年拟开展继续教育合作的企业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2025年5月26日至6月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个人提出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逾期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769-88220306
联系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沿江西路248号广州新华学院(东莞校区)继续教育学院23栋1层105室
邮箱:1461740296@qq.com
广州新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