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中心)
关于广州新华学院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情况的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3-02-03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规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的设置和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工作的通知》(粤教规函〔2023〕1号)精神,我校对现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进行了认真梳理审核,经过实地考察并对校外教学点设置及开设专业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形成了2023年拟设置校外教学点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新增设立校外教学点

拟新增广东南方职业学院作为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按程序进行备案,经教育部正式公布后,可在下一个招生周期按规定组织招生。

二、拟保留校外教学点

保留广州华夏职业学院作为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按程序进行备案,经教育部正式公布后,可在下一个招生周期按规定组织招生。

三、停止招生仍需完成在读在籍学生教学管理服务校外教学点

1.珠海市建设培训中心

2.广州市增城区启翰教育培训中心

3.广州市天河区天涯教育培训中心

4.潮汕职业技术学院。

以上4个教学点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停止招生备案,但仍需完成在读在籍学生教学管理服务。


公示期从202323日至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个人提出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过期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69-88220306、020-38856525。



广州新华学院

2023年2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