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新华学院2023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的报到工作安排,我校2023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保留入学资格报到工作已于近期完成,截止目前仍有1名学生未按规定履行报到或请假手续,按照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相关管理规定,我校拟对上述学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2024年4月10日-4月15日
若对名单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769-88220306
联系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沿江西路248号广州新华学院(东莞校区)继续教育学院23栋1层105室
邮箱:1461740296@qq.com
序号 |
考生号 |
姓名 |
录取形式 |
录取专业 |
录取层次 |
报到类型 |
1 |
010505458 |
劳焯城 |
函授 |
工商管理 |
专升本 |
放弃入学资格 |
广州新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4月10日